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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企業·移民

做好繼承規劃,幫助父母計劃一個美好的未來

16/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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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制定計劃以保持他們的經濟井然有序,並使用所有可用資源來確保一切規劃順利且準確地運行。本文將探討與年老人相關的財務安排以及讓所有家庭成員都在同一步調上的重要性。

支付賬單: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他們可能需要您的幫助才能支付賬單。保護他們免受財務濫用的重要性-招募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來幫助他們支付賬單,並與同胞或親戚建立某種制衡制度。

我見過與家人一起工作的一種策略:一個孩子負責帳單,另一個孩子負責家庭維護。兩個兄弟姐妹都可以輪流審查所有財務狀況,以確保一切均得到正確處理。每個家庭都有所不同,作用也各不相同,但是在提出這些解決方案時,溝通對於所有家庭都是至關重要的。


遺產規劃:如果您的父母尚未建立遺囑,信託或委託書,現在是時候採取行動來完成這項工作。這將確保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準備了一切,並正式實現他們的意願。這些指令還可以幫助家庭成員避免在進行遺囑認證和照顧父母的所有資產時的紛爭。

人壽保險:如果一個或兩個父母都有人壽保險,重要的是要用該政策審查他們的選擇。一些政策允許您轉換為長期護理政策或使用現金收益。或者也許是時候放棄一項政策了。

規劃入門版:

鼓勵年老的父母為自己做計劃。您的父母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確保他們的家人,朋友和/或喜愛的慈善機構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被記住並得到認可。對於他們而言,重要的是要規劃他們一生中和離開後所要發生的事情。

給家庭成員的禮物:禮物的形式很多,包括財務,非財務,故事與精神等。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考慮這些事情,並為我們的遺產打下堅實的基礎。如果您有自己的孩子,那麼無論是2歲還是32歲,遺產規劃都是一項基本職責。

財務禮物: 當大多數人想到遺產時,他們會想到他們將獲得的金融資產–股票期權,房屋,信託賬戶等。但是,也應注意資產如何管理和繼承。一個人可以在遺囑中闡明他們的房屋將移交給其子女,他們需要立即出售房屋並將收益分割等。有一些方法可以傳承這些資產,甚至在您離開後也可以為它們制定計劃。重要的是,現在就以書面形式提交,這樣您的遺產就可以以您意願中的方式存在及管理。

您還可以為繼承人的生活贈送禮物。例如為子孫建立了信託帳戶或大學儲蓄帳戶,並每季度或每年向他們提供一定的金額或者利用其中的一些資金帶他們的家人到國外度假。

您需要計劃最適合自己和家人的事宜,過程中,您應該與專業人士商量一下,以確保財務可以支持以上的規劃。但照顧您本人的基本需求始終是重中之重。


非財務禮物:您可以收集家人的所有故事和歷史。現在創建家譜,以記錄您的父母和祖父母及其遠親的歷史,可以擴大您對他們的身份和來源的了解。您可能不僅考慮捕獲人物和地方,還捕獲他們背後的故事-使用諸如StoryWorth之類的應用程序將有助於傳承給所有子孫後代。

慈善事業:許多人都有向最喜歡的慈善機構捐款,向母校提供獎學金,或者向他們一生都活躍的組織留下禮物。有許多選項可以完成此操作,例如信託。慈善捐贈可以在老年人還活著或離開後實現。重要的是要對其進行充分記錄,並確保將實現您的意願。另外,一定要探究所有可用的途徑,例如開設捐贈者建議的基金,捐贈特定股票等。而在做慈善事業時有很多好處,包括為繼承人減稅。

這些只是您父母在上年紀前或仍然有工作時應該進行計劃的幾個起點。以上並不意味著包含所有內容,而是更多的規劃應有的主題指南,可與您最愛的父母開始開放真誠的商量。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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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信託 VS 可撤銷信託

14/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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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漸漸成為了財產傳承的首選法律工具, 相對比遺囑,它不須經法院認證,可避開遺囑爭論,讓資產和分產內容保密。如果您是美國公民,夫妻雙方都在世時,可分開成立生前信託,將紐約州的遺產稅免稅額門檻提高一倍,節省遺產稅。此外,生前信託也可以避免在年老不能自理時,讓法院指定的監護人管理你的財務等。

而生前信託可以分為兩類:不可撤銷信託和可撤銷信託。不可撤銷信託,顧名思義就是在信託開始執行的時候,未經授權人指定的受益人的允許,其條款不能修改或終止;絕大多數情形下,要成立不可撤銷信託來保護資產,成立人不能是信託管理人,也就是說成立人不能直接碰觸信託資產。

而可撤銷信託指可以根據信託的委託人更改或取消準備的信託;容許信託成立人在有生之年,同時擔任信託管理人和受益人,信託內容可指示在成立人離世後,財產要如何分配給後人。

不過,在財產的傳承和保護範疇,不可撤銷信託更勝一籌。因為不可撤銷信託中委託人有效地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到信託,合法地消除了其對資產和信託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信託中的資產基本不受委託人在未來或許會發生的第三方索賠、政府扣押、家庭商業災難和離婚時配偶索取的情況所影響。

那為什麼還會聽到離婚案中,信託的資產會被分走呢?原因可能是所設立的信託是可撤銷,成立人從中仍然有部份資產的管理權;又或者有證據指出設立信託的目的是離婚等等,法庭都會將信託中的資產所有權判定為成立人所擁有,資產需要分給前夫/妻。

所以,在設立信託的時候,委託人必須諮詢專業人士,例如信託專家和律師的建議,依照自己的設立目的與意願來決定設立不可撤銷信託還是可撤銷信託。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移民美國——稅務政策以及信託的稅務籌劃

1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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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世界移民報告》(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20)中顯示,2019年全球有2.72億移民,而美國仍然是最多人選擇的目的地。而我們都知道,美國的稅務政策繁多,如果你不做任何稅務籌劃就移民美國,您面臨的稅務將超過移民前稅務籌劃的費用。

美國聯邦政府主要征收三種稅:聯邦所得稅、聯邦遺產稅和聯邦贈與稅。地方政府,包括州政府和市政府,各自征收各自的稅種,但聯邦稅率相比州和市的稅率高很多。

美國對公民和納稅居民在全球的收入征稅。非美國居民源於美國的收入,包括在美貿易經營收入和在美不動產投資收入,也需向美國政府納稅。長期資本收益(持有超過 1 年的資產所產生的收益)的稅率為累進制,最高利率為20%。短期資本收益(持有不足 1 年的資產所產生的收益)和普通收入也采用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39.6%。此外,薪金收入和自營收入需要繳納0.09%的聯邦醫療保險;某些“被動”收入需要繳納3.8%的凈投資收入稅。美國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對象包括美國公司和在美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企業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最高稅率是35%。除企業所得稅外,美國還對公司股東的股息收入征稅。所以,企業家和投資家都需要在赴美前做好該種類的稅務籌劃。
*稅率會隨著美國政府政策而改動,以美國政府的更新為準。

美國個人所得稅納稅居民
所得稅法與移民法對美國居民的定義有所差別。除個別例外,已獲得美國綠卡(含臨時綠卡)的外國公民,在抵達美國的那一刻即被視為美國所得稅納稅居民。無綠卡的外國公民,若在美國居留時間達到了規定天數,也可能要繳納所得稅。

遺產稅與贈與稅
作為美國公民或遺產與贈與稅納稅居民,如果有獲贈財產須納聯邦贈與稅,亡故後您的遺產均須納聯邦遺產稅。非遺產與贈與稅納稅居民的外國公民,須就其位於美國的財產繳納聯邦贈與稅和遺產稅。

遺產與贈與稅納稅居民
如果您身在美國且有在美永久居留的意向,就被視為美國遺產與贈與稅的納稅居民。逝世時符合遺產與贈與稅納稅居民標準的,無論是否兼為個人所得稅納稅居民,就您的全球資產,繼承者繳納遺產稅。而2019年的贈與稅及遺產稅免稅額為每人1,140萬美元,如果超過免稅額,應繳40%的贈與稅及遺產稅。

對於那些高淨值移民人士,有什麼工具才能將稅務籌劃做得更高效呢?
信託是一種委托人將個人資產轉讓給信託機構管理的法律行為。信託的資產管理由信託文件指定。如果您想移民到美國,您可以在赴美前設立信託。將產權從個人轉讓給獨立於個人之外的信託機構,個人的隱私可以得到有效保護。信托文件由受託人(例如信託公司、律師等等專業人士/機構)保管,不必在任何公開記錄中備案,即便委托人亡故,信託文件也不必提交給美國政府機構。最重要的,遺產與贈與稅納稅居民可以通過設立信託來規劃遺產稅。若個人在移民前設立不可撤銷信托,其信托財產將不會列入遺產之內。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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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和基金的區別

14/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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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和基金均是管理財富資產的工具。由於這些術語是密切相關的,因此很多人都經常將它們混為一談。但是,信託與基金,如何管理財富以及當中的投資收益是存在許多差異的。接下來的文章將為你說明信託和基金的運作方式,並概述了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和不同之處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兩方之間的協議(委託人和受託人),委託人的資產交由受託人管理(受託人如信託公司),該公司隨後管理及保護資產並將其用於第三方(受益人)的利益。

必須注意的是,信託的資產由受託人而非信託基金所有。但是,該信託基金不歸任何人所有,它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資產所有權也有所不同,因為資產的合法所有權屬於受託人,但資產利益的所有權屬於受益人。因此,信託基金中的資產必須始終以受益人的利益為前提。

什麼是基金?
基金從大量較小的投資者那裡收取資金,並將匯集的資金投資於有利可圖的投資。基金為投資者提供了可能無法單獨獲得的大量證券和投資機會。由於以積極的方式管理投資基金,因此投資公司更有可能實現其投資目標。

股份是從該基金發行的,其中一股代表該基金所持有證券的所有權百分比。對於沒有大量資金進行投資,需要多元化的投資組合,最小的交易成本和更大的流動性的投資者而言,基金是理想之選。

信託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信託和基金彼此之間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在考慮成立它們的原因時。通常設立基金是為了使基金經理以及投資者/股東獲得利潤。建立信託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常見的原因是可以代表受益人管理及保護資產,一旦在信託文件中設定了條件,受益人就可以取得資產。基金由其管理人所有,類似於持有公司股份,而信託則不是任何一方(甚至不是受益人)所有,而是被視為獨立的法人實體。

摘要:
•信託是兩方之間的協議,其中一方的資產被轉移到另一方,稱為信託公司,該公司隨後維護資產並將其用於第三方的利益。
•基金從大量較小的投資者那裡收取現金,並將集合資金投資於有利可圖的投資。
•通常設立基金是為了使基金經理以及投資者/股東獲得利潤。
•設立信託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常見的原因是可以代表受益人維護資產,一旦滿足信託文件中設定的條件,受益人就可以從信託中受益。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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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百萬,你會做信託嗎?

1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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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百萬,你會做信託嗎?」這個問題是我在逛知乎的時候看到的。而在下面回應這張貼的人,大部份都建議貼主不要做。但當我再看清楚,大家說的信託跟我所理解的信託是兩件事。大家所說的信託是一種理財投資的產品,而不是一種財富管理的系統。

在英美法系的信託,他們的系統是由三個角色所組成——受託人、委託人和受益人。委托人The Settlor) 把信託資產交予他所信任的人(受托人 The Trustee) 持有,受托人會由指定的一個人或是一群人(受益人 Beneficiaries) 的利益而作出管理和運用信託資產的行為。

相對於大家認知的信託,英美法系的信託除了有財富增值的功能外,還有財富傳承、稅務籌劃、資產隔離等功能。而回到問題,如果有一百萬,你會做信託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必須想這一百萬你是想怎樣「花」。如果是做財富傳承的,你的信託可以是給後代的教育基金或畢業後的創業基金,也可以是當作子女的結婚禮物。如果是做財富增值的,可以交給受託人做投資,也可以是把相等於一百萬的投資,例如股票、債券等放進信託中管理。你也可以用在信託中的一百萬來購置房產。


那麼用信託去管理這一百萬資產有什麼好處嗎?

1. 資產隔離
使用信託管理財產的其中一個優點是獨立性高,當您成立了信託,信託機構會以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和管理信託中的資產,不受成立人在未來或許會發生的第三方索賠、政府扣押、家庭商業災難和離婚時配偶索取的情況所影響。簡單來說,如果成立人在設立信託後的十年不幸發生了債務,債務人是不能動信託中的資產以作償還的。

2. 隱私及安全度高
在某些海外地區投資或管理資產,需要提交的文件很少,亦不會透露個人資料,例如是英屬維爾京群島,其法制完善,實行的是優質的大英法律制度,擁有合理的監管。

3. 繼承規劃優良
建立海外信託,可以避免資產在成立人死後被法定繼承人(丈夫/太太/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分割和揮霍,尤其是在那些强制實施繼承法的國家。成立人可以通過與委託人擬定意願書,清楚寫明資產如何分配或安排。例如成立人因為擔心自己死後,未成年子女會揮霍遺產或者是對子女監護人不信任,而讓信託機構持有資產,通過擬定意願書說明子女為受益人,子女在成年後可以拿到一部分遺產,再到結婚後可全數拿回遺產。

4.  稅務效率高 
資產可以在一種低稅率或無稅的環境中增長和增值。而有些國家或司法區法制上是沒有遺產稅,或者是實行低稅率的。

以上這些好處又是否會讓你拿一百萬出來做信託呢?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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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境外與國內的信託屬性

9/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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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都認識到了設立境外信託的優勢。但有些讀者會有個疑問,為什麼那麼多的報導文章都是境外信託的內容,而不是中國大陸的信託?那是因為境外信託與大部份中國大陸信託的屬性不同。

第一,從發展歷史上看,境外信託 (Trust) 起源於17 世紀初葉至 20 世紀前半的英國。而中國大陸信託的《中國信託法》由2001年4月頒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距今只有19年歷史。

第二,信託法規的不同。因為境外信託絕大部分地區是沿用英美信託法,所以當中法規相對完善成熟。而且境外信託最主要的是私人財富的傳承與財富保護。

但是中國大陸的信託是以營業信託為主,而民事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當中營業信託的屬性是投資理財的產品,並不是作私人財富傳承與財富保護的用途;而民事信託的屬性是財富管理,但現在的中國《信託法》並不是特別健全成熟,所以民事信託缺乏法規指引和保護,這樣會容易引起紛爭。

第三,財富保護的程度不同。如上文所說的,現在的中國《信託法》並不是特別健全成熟,民事信託缺乏法規指引和保護,信託中的資產則難以得到保障。

而在英美法系所設立的信託則是信託成立人將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受託人管理。而信託公司必須將成立人的資產與公司資產分開保存及分開資產,且資產名義法定所有權歸受託人,資產的受益所有權歸受益人所有;這樣做到了資產隔離以及讓資產不受日後的婚姻、債務索償等狀況影響。

第四,隱私保護的程度不同。國內的民事信託是需要信託公示的,也就是將有關財產已經審理信託的事實向社會公眾予以公佈。在中國大陸的《信託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前款規定辦理信託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託不產生效力。” 可以說,中國大陸信託的起不到隱私保護作用。

而境外信託注重信託的保密性,信託的契約內容、條款及財產都是嚴格保密的,且不對外公開,保障了信託成立人的私隱權。

當您考慮到要設立信託的時候,要清楚知道自己設立信託的目的以及境外信託與國內信託的屬性,才可以保障到自己的財富安全。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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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 — 稅務籌劃與信託

2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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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銀行發布了《2020全球移居報告》,這項報告一共蒐集了163個國家、地區,共18,059位外籍員工的訪談進行綜合排名。其中,最受歡迎的移民國家依序為「瑞士」、「新加坡」、「加拿大」、「西班牙、」、「紐西蘭」,而年年都前居榜列的加拿大在「生活質量」方面好評度獲選第一。正在計劃移民的你,加拿大這個國家在不在你的考慮列表中呢?

如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要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必須先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加拿大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途徑有五種,包括特快入境類別,商業移民,家庭類別移民,加拿大經驗類移民和省級提名計劃。每個類別都有特定的移民資格和需求。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是當地勞動市場需要的技術人員,則可以選擇特快入境類別;如果移民目的是家庭團聚,與配偶一起生活,則可以選擇家庭類別移民;若你已經有加拿大雇主的工作邀請,則可以申請省級提名計劃;如果該人希望建立符合條件的新業務或收購並提升其業務,則為商業移民。要注意,新業務必須具有一定的淨資產(在卑詩省,企業家移民類別申請人必須在該業務中投資至少200,000加元,淨資產至少為600,000加元,以及滿足其他要求)。除上述以外,在當地就學,持有學生簽證人士,在完成學業後,若他們已經找到工作,通常就有權申請永久簽證。
​
成為永久居民後,此人及其家屬將有權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並有權獲得的大部分社會福利,包括醫療保險以及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生活,工作或學習的權利等。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要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永久居民必須在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請之日前的五年內在加拿大居住並提交納稅申報表至少三年,並繳納所得稅,及提供英語或法語(加拿大的官方語言)語言能力證明。

移民前稅務規劃
在決定移民前,您必須要做好稅務籌劃。加拿大的加拿大實行聯邦、省(或屬地)和地方三級徵稅制度,聯邦和省各有相對獨立的稅收立法權,地方的稅收立法權由省賦予。省級稅收立法權不能有悖於聯邦稅收立法權。加拿大屬聯邦、地方稅收分權型國家,類似於美國。而加拿大的主要稅種包括:銷售稅、聯邦企業所得稅、土地和財產稅、個人所得稅等。

而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税收入」有四類:薪酬收入、生意收入、投資收入及資本收益。而加拿大的稅務身份有五種,包括居民(Resident)、事實居民(Factual Resident)、視同居民(Deemed Resident)、非稅務居民(Non-Resident)及視同非稅務居民(Deemed Non-Resident)。在加拿大有沒有納稅義務,取決於你的”稅務身份”,而和你是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沒有關係,關鍵是看你在加拿大的”居留聯繫”和居住時間。稅務居民、事實居民和視同居民要申報在全世界獲得的收入。而非稅務居民和視同非居民則只要申報來源於加拿大的收入。

怎樣判定是非稅務居民和視同非稅務居民呢?首先,非稅務居民指的是在加拿大沒有顯著的居留聯繫,居住加國境外並一年中在加國停留不超過183天,也非加國政府駐外人員。而視同非稅務居民指的是在加國有顯著的居住聯繫,但是因為與另一個國家有更緊密的居住聯繫,依據「歸屬認定法則」(Tie Breaker Rule),算是有更緊密居住聯繫的國家的居民。

信託
「移民信託」 (Immigration Trust)及「祖母信托」 (Granny Trust),是移民去加拿大前,用來做稅務籌劃的常用工具。
如果要用祖母信託來減輕加拿大稅務,則該信託出資人不能是加拿大居民,具體意思是信託出資人不能:(i)當時已經是加拿大居民,或(ii)在過去五年中一直是加拿大居民,或(iii)在繳款後的五年內將成為加拿大居民。否則,該信託將被視為加拿大居民,並將在加拿大對其全球收入徵稅。但是出資人可以指定信託的受益人(Beneficiary)為加拿大的稅務居民,而受益人從該祖母信託中獲得的收益,無須在加拿大繳稅。

而移民信託也和祖母信託一樣,信託的出資人不能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而且當中的資產和管理方都要在加拿大境外。但比祖母信託多出一條規定,就是信託必須在受益人(Beneficiary)成為加拿大居民的第一天起計60個月內設立。舉例,您在今年的1月1日成為加拿大居民,而移民信託則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設立,否則60個月結束之後,該信託中的所有收益都要按照加拿大的稅法繳稅。

正在計劃移民加拿大的高淨值人士,應尋找專業的相關稅務建議,並要問明白信託是如何作為當中的稅務籌劃工具。

*以上文章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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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娜為兩位王子的設立的遺囑信託

7/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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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英國皇室可以說是非常「熱鬧」,導致這熱鬧場面的主人公是哈里夫婦要脫離英國皇室。當中最讓人議論紛紛的是,哈里這次舉動會導致他的身價大跌,而且沒有了依靠皇室作為聲號的收入。哈里的收入可能會真的因為沒有了皇室的靠山而有所影響,但並不會一下子變成了窮光蛋,原因是他母親為他和他哥哥威廉王子設立了遺囑信託。

戴安娜與查爾斯王子的婚姻關係破裂後,在分居的第二年設立了遺囑信託,要求在她逝世後,將其遺產設立信託資金,而受益人為她兩個兒子—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而遺囑的主要內容為
  • 戴安娜指定她的母親和其私人秘書擔任遺囑的執行人和受託人,後來在遺囑附錄中將執行人和受託人更改為她的母親和姐姐。
  • 指定她的母親和哥哥為兩個兒子的監護人,並希望她的丈夫能夠在有關兒子教育和福利的問題上諮詢她的母親
  • 將所有財產交給遺囑執行人和受託人,以信託的形式管理財產。受託可以自主決定投資方式,並在哈里王子和威廉王子25歲生日時將財產平分給他們。
  • 遺囑執行人和受託人權限等格式條款。

之後,有人發現了她的親筆《願望信》,而當中的遺囑內容有了增加更改:
  • 將其珠寶首飾平分給她的兩個兒媳婦
  • 在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30歲的時候平分財產
  • 選擇紀念物給其17位教子

戴安娜在離世時(1997年)已經擁有總額約2,100萬英鎊資產,當中包括了她的貴重私人物品、股票、珠寶首飾還有當時與查爾斯離婚後的現金1,700萬英鎊。在2012年,威廉王子30歲的時候便繼承了約1,000萬英鎊的遺產後,便與妻子凱特王妃買下了屬於自己的第一棟住宅。而哈里王子靠信託資金的投資盈利及利息增長而所拿的遺產比威廉王子的多一些,大概有1,070萬英鎊。而我們在看到威廉王子與凱特王妃大婚時,凱特佩戴了戴安娜的12克拉藍寶石訂婚戒指和其它珠寶。

戴安娜的遺產經過15年由信託基金管理而增長了一千多萬英鎊,讓王子們30歲的時候所拿到的資產更加豐盛。所以說,哈里王子就算脫離了皇室,他也不會因此而變得落魄,因為他可以用母親的遺產作為發展基金。戴安娜生前設立了遺囑信託讓哈里有了追求自己生活的資本,讓威廉王子有了自己的安樂窩,就算不在世,將珠寶贈送給兒媳婦也充分的表達了對兒子成家的祝福。


那麼什麼是遺囑信託呢?遺囑信託是由立遺囑人(委託人)訂立遺囑,在遺囑中述明將全部或一部分之財產成立信託,委由信託公司(受託人)在去世後依遺囑內容執行信託相關事宜,以完成遺產分配並照顧繼承人(受益人)。

為什麼以遺囑信託來進行傳承規劃呢?
  • 由於繼承人年幼、年長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打理財產而對遺產的運作方式提前進行規劃
  • 對繼承人不夠放心的人,通過信託財產的管理,可以更好地延續遺產;
  • 避免家族爭產,妥善照顧後代。

*以上文章有綜合參考網上資訊,原資料屬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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